机动车不按规定年检会导致罚款200元,扣3分,并被暂扣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若当事人能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手续,车辆将被及时退还。
如果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机动车未按规定年检不仅会受到罚款和扣分的处罚,还会导致车辆被暂扣。为避免这种情况,车主应按规定进行年检,确保车辆符合交通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