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和扣留驾驶证是两种不同的行政措施,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吊销驾驶证是指出现法定事由后,依法取得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比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这是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力度大于暂扣。而扣留驾驶证则是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查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这一规定确保了行政执法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来说,他们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果逾期未接受处理且无正当理由,那么他们的驾驶证将被吊销。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时,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