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其最高时速不得高于每小时100公里。如果超速行驶,将会被记为违法行为,扣6分。
除了大型客车之外,其他车辆如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类型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然而,当遇到限速交通标志或路面限速标记时,应当遵守标志或标记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此外,同方向有2条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