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型汽车的正常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进行指导报废,而小型车并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小型汽车报废的流程如下:
1. 首先,申请报废更新的车主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车主印章。然后等待登记受理岗对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2. 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机动车检测岗会认定是否符合报废标准,并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之后,车主需通知符合要求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去拆解。
3. 回收企业会核对通知书,并将车辆进行拆解拍照。拆解过程中,要求发动机和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需要打碎,车架(底盘)需要切掉。
4. 最后,车主需要携带变更单、XX省更新车辆技术鉴定单、报废车辆回收证明、车辆解体照片等材料,经过机动车检测岗的检查签字后,车牌会被回收。按照规定报批后,即可完成私家车的报废登记。
经过以上流程,小型汽车的报废工作便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