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四条车道分别对应不同的车速限制,从左到右依次是: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限制为每小时110km到120km,第二车道和第三车道的最低车速限制在每小时90km至110km,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可以低于每小时90km,但不能低于每小时60km。然而,每个城市对于高速公路的车速限制都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区分的,因此在行驶时需要根据高速公路上的指示牌提示来行驶,以确保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对于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需要注意的是,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