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没了属于灭失,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 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 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 如果是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4. 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在摩托车办理注销登记前,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车主本人身份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还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 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2. 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3. 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4.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5.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规定,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总之,摩托车没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注销登记,包括填写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解体机动车、提交申请表和回收证明等。同时,需要注意申请注销登记前需要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如果需要注销的机动车是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需要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