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机动车年检周期进行了调整优化。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上线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摩托车10年内上线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此外,私家车在联网检测项目中增加了“安全缺陷召回”环节,如果汽车存在安全问题,厂家正在召回,工作人员会提醒车主汽车的召回情况。
新规中明确、放宽汽车的外观检测,汽车在外观检测时,允许中网、踏板、行李架、保险杠、轮毂改动。
免检车前6年可以免除上线检测,只是每两年办理一下手续,6-10年为每年一检。新证中显示,私家车前6年的年检周期不变,6-10年的机动车由原来的一年一检改为两年一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