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根据严重程度分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以下是具体的记分情况: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尚不构成犯罪;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驾驶校车等超载或超速;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倒车等;代替他人接受处罚和记分牟利。
一次记9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驾驶7座以上超载车;校车等超速;违法停车;遮挡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无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连续驾驶超时未休息。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涵盖:超载但未达到严重程度;超速但未达到严重标准;载货超载;未按规定运输危险物品;驾驶超限物品车辆违规;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轻微事故逃逸;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载但未达严重标准;超速但未达严重标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超车让行;插队等候;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不礼让行人;不避让校车;载货违规;号牌安装违规;故障停车不设警告标志;未定期安检;校车安全检查违规;连续驾驶超时未休息;高速低速行驶等。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超速但未达记分标准;不按规定会车或倒车掉头;灯光使用违规;违反禁令标志;载货尺寸超标;载货质量未达严重超载;未定期安检;擅自改装车辆;未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