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该法。
根据该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而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另外,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该法另有规定,则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