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没有打转向灯扣分,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会扣1分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记1分。具体法规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右转没有打转向灯,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 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 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因此,如果在右转时没有打转向灯,将会被视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会被扣1分,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