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超过100公里时的跟车距离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当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这是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距离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实际行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以保证安全距离。
此外,根据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而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因此,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超过100公里时,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同时,还需遵守其他相关规定,如道路限速标志等,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