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营运载客汽车15年以上需要每年审2次,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5年以上也需要每年审2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5年以上则需要每6个月审1次。摩托车15年以上则需要每年审1次,而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15年以上也需要每年审1次。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和《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来制定的。根据这些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需要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则需要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则需要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需要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则需要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则需要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需要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则需要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检验1次。此外,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另外,从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需要在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则需要每年检验1次。如果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仍需要按原规定周期检验。值得一提的是,免于安检的车辆不进行环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