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有以下行为的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1.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2. 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
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因此相关部门对此类行为采取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以确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