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机动车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判断超速的依据是:机动车不得超过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指示的速度。
检查车辆是否超速的方法包括:
1. 交通分局大队终端查询:到各市、区、县交通分局大队办公大厅通过触摸式查询终端进行查询。
2. 查询汽车非法网站: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新增查询通道,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辆的车牌号和发动机号,点击查询。
3. 电话查询:打电话到各个市区县询问。
4. 短信查询:通过市、区县发放的特勤号码,写短信查询违章情况。
5. 手机软件查询:在手机上安装手机app软件,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车型等。查询汽车违章信息。
具体步骤如下:
1. 点击违法处理。
2. 在交管12123界面中,点击车辆。
3. 在违法处理界面中,查看违章信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超速将被记分。具体记分情况如下:
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
3.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4.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5.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
请注意,以上是关于机动车超速判定的方法和相关记分情况,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避免超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