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级换证是指驾驶证降低准驾资格并更换驾驶证,意味着能开的车型会减少。
有两种情况:
1. 如果A类或B类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及以上,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办理降级、换证手续。
2. 如果A类或B类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龄超过60周岁,也需要进行降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以下规定: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降级的流程如下:
1.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首先需要接受满分教育。通过教育后,可以领回原驾驶证。
2. 如果是第1和第3种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应在30日内,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原驾驶证原件,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降级换证业务。
3. 本记分周期结束后,还需参加审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