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科目一违法行为处罚的介绍:
1. 警告(罚款20-200元):故意遮挡、污损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车牌。
2. 暂扣驾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3. 吊销驾驶证(罚款200-2000元):驾驶拼装、报废车;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超速50%;把车交由未取得驾照(无照)、驾照暂扣期间、驾照被吊销期间的人驾驶;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 驾照注销:超过一年以上未换证;吸毒后驾车。
另外,以下是科目一扣分介绍:
①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②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③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
④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的;
记1分的违法行为:
①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③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④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记3分的违法行为:
①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②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③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④驾驶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记6分的违法行为:
①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②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③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⑤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⑥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记12分的违法行为:
①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②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③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④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以上是关于科目一违法行为处罚的详细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尽快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