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标换颜色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私换车标是违法的行为,个人改标的车辆在车辆年检中不会通过。
此外,《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也说明了车辆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一个明显的、不受更换部件影响的位置,其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因此,私自换标也有悖于此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