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掉头属于违章行为,如果有电子摄像头,会处以扣3分并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如果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一次记3分。
斑马线礼让行人的界定:
行人走在道路右侧的人行横道上,没有到达道路的中心线。在左侧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要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使其能够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在自动车道和非自动车道的边界线外等待。未进入公路的,汽车应当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越过车道和非车道的分界线时,汽车不停车通行属于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
行人沿着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甲车道后,机动车乙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人行横道。汽车甲不停车准许通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
在道路中心线待命的行人不进入汽车车道,汽车不停车通行属于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
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车道,不停车放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
道路中间用绿化带隔开行人。步行者在道路中间的停车区域待机时,汽车必须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人行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