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对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原来需要在10年内进行3次上线检验,现在调整为2次(第6年和第10年),并且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改为每年检验1次。而对于摩托车,原10年内需要进行5次上线检验,现在调整为2次(第6年和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注册登记之日起,需要按照以下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需要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