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时不开启转向灯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在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如果不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并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综上所述,不开启转向灯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罚款的处罚,还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因此,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