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可以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因此,c1驾驶证的有效期为六年,并在六年后需要更换,第二次更换为十年有效期,第三次更换后为长期有效。
此外,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