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是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年限来确定的。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6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在4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为了优化车检服务,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对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和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这意味着,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和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有机动车在登记时都需要接受安全技术检验。如果获得检验合格标志,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就可以免除安全技术检验。
对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每2年需要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而对于其他车辆,具体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需要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情况来确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需要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的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