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喝水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监控探头拍到,就会被计3分罚款100元。根据新交规,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吃东西、喝水、抽烟、看手机等行为都会被认定为妨碍安全行车,交警部门对此类行为会进行处罚。交警认为,只要手离开方向盘,无论是在看书、看手机、喝水吃东西,都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因此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这一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其中禁止驾驶人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等行为。因此,为了行车安全,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应避免这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