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人的信息发生变化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必须在30天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手续。如果未能及时办理,驾驶证将失去法律效力,一旦被交警查验,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顺利办理换证业务,驾驶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前往当地车管所: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驾驶人的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当前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驾驶其他车型的要求,那么应当前往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手续。在办理降级换证时,驾驶人还需提供由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以上规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请广大驾驶人注意,当您的信息发生变化或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证手续,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