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时是否全责,实际上是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来定的。
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判定责任主要依据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行为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如果事故完全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引起,那么该当事人需承担全部责任。但是,若事故由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导致,那么会依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尽管发生了事故,但各方当事人均无过错,这时会被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不用承担责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那么其他方当事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在倒车引发的事故中,如果确实是倒车方的过错,那么倒车方需承担全责;但如果是其他方故意导致的事故,那么责任将由对方全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