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将被记6分和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应急车道作为高速公路上的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占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有以下行为: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