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跨实线行驶将被扣除3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1. 驾驶非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2. 驾驶非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