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速100km/h的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允许超速10%以内,否则会被扣分。但是,如果超速10%~20%,则不会被处罚。如果超速超过20%但未达到50%,将被记6分。如果超速超过50%,则会被记12分。这意味着,如果车主在限速100km/h的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保持在110km/h以下,就不会被扣分罚款。当然,如果车主超速,可能会收到一条警告短信,提醒车主注意安全驾驶。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八条规定,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100%以上,以及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以上,都将被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九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以上,将被记9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以及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都将被记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将被记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二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将被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