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买了新能源小汽车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普通小汽车指标摇号呢?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申请一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具体来说,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并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可以申请: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或者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标注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参加蓝牌摇号。
那么,深圳车牌摇号申请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呢?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二)、(五)项规定条件的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具体条件包括: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且申请人最近一次成功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时间在本细则生效之日前,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于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的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或者仅有1个纯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申请人最近一次成功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时间在本细则生效之日前,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
那么,符合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呢?根据第十五条规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以下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以下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因此,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深圳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车主可以申请一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参加蓝牌摇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条件比较严格,需符合上述条件方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