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并非必须维持在80码以上。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高速公路上的车道都会明确标明行驶速度。最高时速限制为120公里,而最低时速则不应低于60公里。
关于超速行驶的扣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有详细规定。例如,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被一次性记12分。其他不同程度的超速行为也会有相应的扣分。
此外,高速公路还有具体的限速规定。在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对于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情况,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00公里每小时;若有3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公里每小时,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公里每小时。至于最高限速,小型载客汽车不得超过120公里每小时,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每小时,摩托车则不得超过80公里每小时。当然,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应以道路限速标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