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驾驶证需要到车管所进行申请。以下是办理驾驶证的相关规定:
1. 如果你是本地户籍,应该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 如果你在暂住地居住(例如宁波地区),需要暂住证满3个月才能申请;
3. 现役军人(包括武警)需要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4. 境外人员需要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 如果你想增加准驾车型,应该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考试科目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含安全文明驾驶)等三项。如果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参加完科目一考试之后,三年之内应该通过科目二、三考试,如果不能通过,所考的内容作废,应该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新考规之后,科目二、三均为5次机会,如果在五次机会内不能通过考试,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