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迁入迁出手续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准备齐全的购车资料是关键。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申请转让登记时,必须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一系列证明和凭证,如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或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等。若机动车属于海关监管或超过检验有效期,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在汽车修理厂拆卸牌照,并拓印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以备后续使用。
接下来,将车开至车牌照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车辆照相和验车。随后,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迁出业务,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保险复印件,并上交牌照。办理完成后,会获得交费单、临时牌照和一个封条资料袋。
最后,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转入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若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还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相关证明。
请注意,在申请转出、转入前,务必处理完毕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