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审年限规定:
1. 对于九座及九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不包括面包车、事故车和非法改装车),年审周期进行了调整。原本需要在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现在改为每两年检验1次(第6年和第10年)。同时,15年以后的年审周期也进行了调整,从每半年检验1次改为每年检验1次;
2. 对于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年审,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1次;
3.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以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年审;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1次;
4. 对于摩托车,原本需要在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现在改为每两年检验2次(第6年和第10年),10年以后则每年检验1次。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机动车在登记地不能进行年审,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完成审查并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6月份参加年审的车辆,可以在4月、5月和6月前往检测线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