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的报废年限因其车型和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各类货车的报废年限规定:
1. 大货车的报废年限通常为10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缓报废,最长不超过5年。
2. 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的出租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
3. 带拖挂的货车以及矿山作业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同样可以延缓报废,但延缓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
4. 全挂车、半挂车以及半挂牵引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也可以延缓报废,最长不超过5年。
5. 低速载货汽车的报废年限为9年,延缓报废期限最高为3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来执行的。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其使用年限也有明确规定,例如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而大型出租客运汽车则使用12年。其他如租赁载客汽车、教练载客汽车、公交客运汽车等也都有各自的使用年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