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是价外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购置应税车辆,需要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而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则需要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有以下几种情况:(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4)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总之,车辆购置税是针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收方式是实行一次征收制度,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车辆。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在60日内向车辆登记注册地或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