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期限如下:
1. 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超过5年则每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超过10年则每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3.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于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如果车辆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和第10年到检验机构进行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则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上线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检验期限适用于所有车型,除了上述提到的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