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雾天高速路上,如果能见度降低至50米以下,驾驶者应与前车保持至少50米的距离。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做出的明确规定,旨在确保行车安全。
该条例详细说明了在不同能见度条件下,驾驶者应采取的措施。当能见度低于200米时,除了开启必要的灯光,如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驾驶者还需将车速控制在每小时60公里以内,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距离。
在能见度降至100米以下时,除上述灯光外,还需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应进一步降低至每小时40公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而当能见度低于50米时,除了采取上述所有措施外,驾驶者还需将车速严格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此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遇到低能见度情况时,有责任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向驾驶者发布速度限制和保持车距等重要的提示信息,以进一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