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的规定,摩托车违章扣分规则明细如下:
1. 如果未获得摩托车驾照上道行车,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拘留15天;
2. 如果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驾照将被吊销,摩托车将被收缴;
3. 如果驾驶拼装的摩托车上路,同样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驾照将被吊销,摩托车将被收缴;
4. 如果驾驶没有车牌的摩托车上路,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扣除12分;
5. 如果有意挡住或污损摩托车车牌,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并扣除12分;
6. 如果摩托车未按照规定安装车牌,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
7. 如果驾驶摩托车闯红灯或禁止行驶的区域,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扣除3分;
8. 如果驾驶载客的摩托车行驶禁行地区,同样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扣除3分;
9. 如果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并扣除2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记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最高记分为12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驾驶人需要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