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年检需要在车管所办理。行驶证年检就是车辆年检。
车辆年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所需资料:
1. 行驶证原件;
2. 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有效期内的道路交通强制保险单(即交强险的副本),如果副本页丢失,需要带上交强险的正本,并且用A4纸复印一份;
4. 车船税缴纳单,一般情况下这个税费与交强险同在一张单上;
5. 车辆。
(二)单位所需资料:
1. 行驶证原件;
2. 交强险副本;
3. 车船税缴纳单,一般情况下这个税费与交强险同在一张单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加盖鲜章;
5. 委托书,需要加盖鲜章;
6.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 车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