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路标行驶是一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记分分值》的规定,此类行为将被扣除3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驾驶非营运客车、非校车的载客汽车超载但未超过核定人数20%的,或者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非高速、非城市快速路上超速但未超过20%的。
其次,货车超载但未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或者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以及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违规驶入的,或者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再者,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的,以及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等行为,也都属于不按规定行驶,将被扣除相应的驾驶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