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汽车驾照并不能直接考取摩托车驾照,这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所规定的。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可以申请多种准驾车型,包括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
如果已经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想增加准驾车型,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但是需要注意,增加准驾车型前的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能有满12分的记录。
如果想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
如果想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如果想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如果想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如果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