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驾驶证需要改,驾驶人应在三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驾驶人信息变更换证。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以下是关于办理驾驶证改名的介绍:
驾照更改所需材料:办理时,当事人本人需要出示以下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领取地点: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驾校,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拍摄点);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片。
变更姓名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经调查核实,所长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15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并由主管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