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役军人想要换领地方驾驶证,可以前往车管部门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向运输投送机构提交换证申请
携带军队机动车驾驶证及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向师(旅)级机关运输投送科填写并提交《机动车驾驶证换领申请表》。
第二步:在运输投送机构办理信息登记
师(旅)级机关运输投送科在收到军人递交的《机动车驾驶证换领申请表》、军车驾驶证等资料后,对符合换证的军人进行审批,并办理信息登记。
简单说,就是登记军本换地本的军队驾驶人员信息,并通过交互平台将军队换证人员的信息共享推送给地方公安交管部门,以便地方核查换证。
第三步:向居住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证
在师(旅)级机关运输投送科完成信息登记后,本人持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军队机动车驾驶证;
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部队驻地住址证明;
《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县级或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领。
第四步:领发地方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车管部门在核实信息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核发地方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将军队机动车驾驶证交还给现役军人本人。
需要注意的是,军人在去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换证时,公安车管部门系统中必须收到部队发送的换证人员的军队驾驶证信息后才能办理,若输入个人身份信息,查不到个人的军队驾驶证信息,则暂时无法办理。
以上是现役军人换领地方驾驶证的具体流程,同样适用于武警部队人员。在实际办理中,以现场手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