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考取驾照的有效学习期限为三年。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每位申请者在场地和道路学习驾驶时,必须获得学习驾驶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且有效期截止日不得超出申请者的年龄上限。在这三年内,申请者需通过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若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全部考试,那么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作废。
对于已通过科目一的申请者,若科目二或科目三尚未考试,而学习档案被注销,所有学车记录将被清除,此时需重新报名学习,并可能需支付额外的培训费用。
对于尚未参加科目一考试的申请者,一般不存在有效期问题,但需留意与驾校签订的培训合同中是否有相关时间规定。部分驾校为避免学员长期占据培训名额,会对超出学习期限的学员收取一定的延期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若未通过,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若五次预约考试均未通过,那么其他已通过的科目成绩也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