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陡坡行驶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6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中遇到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而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最高速度则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因此,在下陡坡、转弯、掉头时,我们需要注意车速,保持慢速行驶,不要急躁,也不要猛打方向,以免发生危险。此外,还需要注意礼让行人、电动车等,避免和他人斗气,以免影响自己的判断,给行车安全埋下隐患。在行驶过程中,要看好交通信号灯,根据信号灯转弯、掉头,因为有些地方是禁止转弯或掉头的,会有标示,需要仔细观察。如果一次没有通过,可以倒车再进行转弯、掉头。如果是在晚上行车,还要注意旁边的车辆和行人,同时,如果路口有黄色双实线,也不能进行转弯、掉头。总之,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