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保险赔付中,赔付比例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划分。若一方负全部责任,则需承担全部损失的赔付,即100%的赔偿比例。若负主要责任,则赔付比例通常在60%至80%之间。在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各自承担50%的损失赔付。若负次要责任,赔付比例则在20%至40%之间。对于涉及三方或更多方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参照以上原则进行确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依据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在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此外,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也明确了在交通事故中,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