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牌照安装规定:
1. 牌照安装要保证牌照无任何变形和打孔,并基本垂直于地面,其误差小于15度。
2. 牌照安装时每面要用两个压有发牌照机关代号的牌照专用固封装置固定。
3. 前号牌必须安装在车体前正面下部的中间或偏右位置上。
4. 后号牌必须安装在车体后正面下部的中间或偏左位置上。
5. 凡1992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各类机动车辆,必须按上述要求及号牌尺寸规格设计制造相应的安装位置或号牌架。
6. 大型载货汽车和挂车必须在后栏板处喷写本车号牌的放大号,字体放大2.5倍,字体标准与号牌一致。
7. 大型货车挂车应悬挂车号牌一面(半挂车用主机号牌),并喷放大号,发给行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
1. 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2. 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小于等于15度。
3. 除临时入境车辆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外,其他机动车号牌安装时每面至少要用两个统一的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
4. 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毫米。
5. 临时入境汽车号牌和临时行驶号牌应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右侧,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应随车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