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分数的更新其实是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从初次领证日期开始计算。
例如,如果驾驶证是在1月1日领取的,那么每年的这一天都是驾驶证分数的清零日,以此类推循环。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所记分值未满12分,那么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记分系统会自动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清零(前提是已经交完罚款)。
如果被记满12分,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将无法正常使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6年有效期内的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那么驾驶证将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在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那么驾驶证将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