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需要带的证件:处理违章扣分时,需要到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身份证、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15日内去指定的银行交款就可以了。15日后不缴纳就会有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4.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
5.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7.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8.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9.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10.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1.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2.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
13.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14.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15.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1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17.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
18.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
19.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20.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21.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2.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以上是驾驶证扣分的相关规定,具体分值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