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车距离标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当车速达到100公里时,应当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车速低于100公里,则跟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如果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在市区行车时,跟车距离没有绝对的标准,需要根据车速来判断。
当车速超过60千米每小时时,跟车距离等于车速;50千米每小时时,跟车距离大于等于50米;40千米每小时时,跟车距离大于等于30米;20千米每小时时,跟车距离大于等于10米。
在低速跟车时,应该保持挡风玻璃下沿刚好达到前车保险杠下沿的视觉距离,这样可以避免别的车辆插队,并且在前车急刹车时也有足够的反应距离。
有三种方法可以判断车距:
1. 当挡风玻璃下沿刚好达到前车后轮与地面的交界时,此时前车距离是3.6米;
2. 当挡风玻璃下沿刚好达到前车保险杠下沿时,此时前车距离是2.6米;
3. 当挡风玻璃下沿刚好达到前车车牌下沿时,此时前车距离是0.6米。